6月9日是第十八个国际档案日,今年的主题是“请听档案说”。为迎接国际档案日的到来,高密市档案馆向全社会集中征集各种门类和载体档案,更好地抢救、保护散存于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档案资料的征集范围
1、反映我市各历史时期政治、经济、科学、文化、教育以及各行各业发展历程的文字及图片资料;我市各个时期城镇、农村变迁资料。
2、反映我市自然资源、天文地理、民俗、宗教、党派、社团、名胜古迹、典章制度、奇闻轶事各种文字、书刊、图片等资料;各年代形成的契约、票据、证书、执照、合同、货币,各种版本的史志、大事记、族谱、家谱、墓志、碑文(拓片)、图书、报刊、传单、印章、旗帜等。
3、在本市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历史名人及各界知名人士的著作、日记、书信、任职文书和传记、回忆录、生平事迹记载、书画作品及声像资料等。
4、反映我市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5、各历史时期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重大事件与自然灾害所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实物等档案资料。
6、反映我市中国驰名、省市著名、知名企业和商标的产品工艺规程、证书、产品发展历史等档案资料。
7、反映家庭变迁的档案资料。包括结婚录像、宝宝康乐档案、学生时代档案、恋爱婚姻档案、家庭生活档案、医疗保健档案、家庭历史档案等。
8、其他具有参考价值的各种资料。
二、征集办法
1、上述征集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可由有关单位、人员直接移送市档案馆,或者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协商办理。
2、鼓励捐赠。档案资料征集,本着自愿的原则,鼓励向档案馆无偿捐献。
3、复印(复制)。个人不愿捐赠或者希望保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复制)服务,复印(复制)件在本馆保存。
4、寄存代保管。对暂时不愿意向档案馆捐赠、移交档案资料的或是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个人保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本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
5、凡向本馆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6、凡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颁发捐赠证书。
7、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档案馆联系。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高密市人民大街1643号(老市政府院内)
联 系 人:李宝君
联系电话:0536-2323553
来源:高密市档案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