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奔跑的向日葵 于 2020-10-21 15:15 编辑
为全面保障广大企业退休(职)人员温暖过冬,我市自今年起,将取暖费发放时间由原来的12月份提前至10月份,彻底解决取暖费发放时间滞后于供热缴费季的问题。 近年来,市社保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贴心服务、真情为民”服务理念,积极回应退休人员期盼,大力推动取暖季前取暖补贴发放工作。工作中,坚持早着手、早安排,理顺政策、提前预算、统一部署,全面细致做好发放准备工作,确保企业退休(退职)人员2020年度取暖补贴10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将党和政府的温暖带给全市46.13万企业退休(职)人员。 根据政策规定,取暖补贴发放范围是当年10月份正常领取养老待遇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以及10至12月审批的新增退休人员,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 来源:潍坊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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