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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 高密这些开发商和物业限期整改!

乔姐姐 发表于 2020-4-2 13:37:35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乔姐姐 于 2020-4-2 13:5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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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建物字〔2020〕5号

关于印发《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保税区建设管理局,滨海区建设交通局,有关房产管理机构:

    现将《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30日


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宅小区停车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创新提升工作的指导意见》(潍政办字〔2020〕4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和谐物业、建设美好住区、提升群众幸福感为目标,以解决物业投诉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建管结合、标本兼治,全面规范停车管理秩序,努力打造秩序井然、宜居宜业的良好居住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开展源头治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车库(位)租售行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监管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潍建发〔2019〕11号)要求,房地产企业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时,将“车库(位)租售办法”书面告知买受人,并在现场将小区车库(位)配置、租售数量、价格等信息进行公示。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1.是否做到“一公示一签署”,即有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和签署商品房销售告知书;2.是否同买受人签订车库(位)租售办法(或售房合同中含有相关内容);3.是否开具租售车库(位)的正式发票。

    (二)强化对存量车位监管,提高地下车库(位)使用效率。摸清建成住宅小区地下车库(位)或综合停车设施未售出存量情况,按照《潍坊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潍建发〔2016〕3号)规定,制定车库(位)租售办法,包括租售比例、位置、价格、分配办法等内容,并进行公示。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
    1.房地产企业(代管的物业企业或其他管理单位)对车库(位)数量、质量情况是否清楚;
    2.是否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库(位)租售办法,且运行管理较好;
    3.对存量车库(位)利用率较高,小区建成三年后租售利用率应达到80%以上。

    (三)突出老旧小区车位改建,破解停车难、难管理的问题。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建、增划停车位,有条件的统一建设综合停车设施;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对车库(位)纳入统一管理,停车有序、管理到位。检查整治的主要内容:1.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是否有增建、增划停车位计划,征求了业主意见且科学可行;2.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停车难得到缓解,管理有序;3.实行出租管理,租金收入是否用于弥补物业费不足或纳入公共收益,收支账目清楚且定时公示。

    三、整治时间
    利用半年时间进行集中治理。时间2020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整治要求
    (一)摸底阶段(2020年4月1日至4月30日)。对由各县市区负责对辖区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停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区分上述整治内容的三个方面分类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自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及责任人,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于4月30日前,按要求将附件上报至市局物业科。

    (二)整改阶段(2020年5月1日至9月30日)。以各县市区为主、采取市区结合的办法,根据整治内容三个方面的9个检查内容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对专项整治行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将采取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不执行、不落实工作的,将计入企业信用档案不良信息,双倍扣分。各县市区于9月30日前,上报整改情况总结并提报附表问题小区整改台账。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进行综合通报,对停车专项整治情况对县市区进行点评排名,并纳入对各地的年度考评;将开发企业和物业企业整改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并作为评先树优条件之一。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领导下,市住建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和发展中心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市区住建局主要领导,市局物业管理科、房管科科长,发展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和评价工作。市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确保工作成效。

    2.营造整治氛围。对住宅小区停车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目的、内容、措施要求等,组织引导群众支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既要加强停车设施的硬件建设,更要加大停车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购房人、业主及其他房屋使用人理性选择停车库(位)的租售,自觉遵守有关停车管理规定。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并重,在阶段性整治的基础上,总结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修订《潍坊市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办法》;针对存在的车位租售比价失衡、政府与市场“两张皮”造成开发商只想卖、购房人只想租的问题,由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通过源头治理、建章立制、强化全链条监管,针对不同类型住宅小区特点,逐步建立起停车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住宅小区停车管理水平。

来源:潍坊住建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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