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25年2月25日起实施
一、提取政策方面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租赁商品住房,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租房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固定额度,固定额度由14400元提高至15600元。
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取消异地购房提取购房地需为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地、工作地和公积金缴存地限制。
二、贷款政策方面
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支持现房销售。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
优化最高贷款额度计算。月还款额与家庭月收入占比上限控制由50%提高至60%。
来源:潍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