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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龙罚款5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不会游泳的鱼 发表于 2020-5-22 14:42:40 | 来自山东
本帖最后由 不会游泳的鱼 于 2020-5-22 14:4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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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王春龙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决

    近日,高密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的王春龙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高密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王春龙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王春龙在发行范围为高密市及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猎杀33只朱颈斑鸠造成的生态资源补偿费用9900元。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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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水流年 发表于 2020-5-23 07:17:44 来自手机 | 来自山东
野猫野狗算不算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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